案件背景
申请执行的一方在英国取得高额金钱判决,但判决债务人的主要可执行资产(房产、公司股权、银行存款)均位于中国内地。英国程序中需要专家证据回答:这份英国判决在中国能否获得承认与执行?现实周期与成功率如何?有无替代路径?
委托事项
我们依 CPR Part 35 出具专家意见,回答:(1)中英之间无民商事判决互认双边条约的背景下,中国法院适用互惠原则的演进(从事实互惠到推定互惠/法律互惠);(2)2022年上海海事法院承认英国商事判决一案及其后续影响;(3)2024年1月1日施行的《民事诉讼法》修订对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管辖、审查标准与拒绝事由的规定;(4)承认与执行程序的管辖法院、材料要求(判决认证、翻译)、时限与保全措施;(5)不经判决承认路径的替代方案评估。
意见要点
意见认为:基于近年互惠实践与最高人民法院会议纪要确立的标准,英国金钱判决在中国获得承认已具有现实可能性,但个案结果仍取决于送达合法性、是否违反中国公共政策等审查要点;报告对每项拒绝事由逐一对照本案事实作了风险评估。
报告同时给出操作建议:在承认程序启动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以防资产转移;对判决文书办理附加证明书(Apostille)并进行合规翻译;并就"以中国境内新诉讼替代承认程序"的备选路径给出了利弊比较。
结果与意义
当事人依据意见选择了"承认+保全"并行的路径推进。对持有英国判决而债务人资产在华的当事人而言,本意见所梳理的框架——条约缺位、互惠演进、2024年新法、操作要点——正是目前该领域最受英国律师关注的知识地图。